| 关于配合做好《家电下乡实施细则》有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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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05 16:05 文章来源:广西商务厅市场运行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市商务局,各中标销售企业:
近日,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供销总社、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11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55号),确定在广西、内蒙古、辽宁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进行简化补贴程序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时间为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
由于此项试点工作时间比较紧,请各单位按财政部等11部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此通知可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政策法规”栏目中下载,下载网址:http://jdxx.zhs.mofcom.gov.cn)要求,密切配合财政等部门做好相关试点工作(自治区有关文件随后下发)。
二00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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