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横县经贸局依法抓好家畜屠宰管理工作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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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8-11 12:35 文章来源:广西横县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广西横县从1991年开始推行家畜定点屠宰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屠宰管理条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部门协作,明确责任,依法抓好家畜定点屠宰管理,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安全肉”,多年未发生猪肉质量安全事故。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加强家畜定点屠宰管理,横县县政府成立了家畜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机构,做到机构不散,管理不乱。并认真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明确商务(经贸)、工商、畜牧兽医、卫生、公安、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依法抓好家畜定点屠宰管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2007年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南宁市的工作部署,行动迅速,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与各屠宰企业签订了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各乡镇政府、经贸、工商、畜牧兽医、卫生、公安、质监、宣传等部门的职责,齐抓共管,加强生猪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的监管和整治,成效显著。
二、改善屠宰厂设施,强化企业管理,提高屠宰技术和服务水平
横县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鼓励、支持各屠宰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量力而行,采取企业投资或个人集资的办法,加大对屠宰厂、场的投资力度。2007年9月,校椅镇食品站自筹资金近40万元,自己动手在青桐村建立全县乃至南宁市第一个村级机械化屠宰厂。据统计,10年来,该县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建立了10个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厂,使该县屠宰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一个新水平,屠宰技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肉品的质量卫生有了更可靠的保障。在加强企业优化改造的同时,认真对照屠宰厂等级评定要求和评价体系,强化屠宰企业管理,做到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上墙,统一公布猪肉质量投诉电话,统一公布质量承诺书等“四统一”,规范了屠宰企业经营管理。为了增进各屠宰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由县食品公司牵头成立了“横县家畜屠宰协会”,成为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
三、坚持部门联动,分工合作,扎实开展家畜屠宰和肉食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横县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联合执法或单独执法加强家畜屠宰和肉食市场监管,形成了较好的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县经贸局作为联合执法行动的牵头部门,重点组织对城乡结合部、路边市场及私屠滥宰重灾区和顽劣户进行全面整治,同时加强对屠宰场点的监管,并实行举报私屠滥宰和私宰窝点奖励制度,从源头上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则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管理网络作用,加大肉食市场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查私宰肉、病害肉、死猪肉进入市场;卫生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宾馆、饭店、餐饮店、学校和集体食堂等用肉单位进行监管,全部推行猪肉采购登记制度,堵住私屠滥宰漏洞;水产畜牧兽医部门重点抓好生猪养殖及生猪防疫监管,防止未经检疫和染疫病生猪进入屠宰场,流入市场,同时向屠宰场派驻检疫技术人员,做好宰前宰后检疫检验工作,从源头上确保猪肉质量安全。质监、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配合家畜屠宰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及时曝光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家畜屠宰和肉食市场进行经常性执法检查。2007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525人次,开展整治活动29次,查处屠宰违法案件159起,没收私宰生猪17头,没收私宰肉14690公斤,进一步促进了家畜定点屠宰的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肉品检疫检验,确保猪肉安全上市
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该县在各屠宰场点全面推行“两证两章”制度,要求上市肉品必须同时具备动检部门检疫和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加盖“动物产品 检疫合格 验讫印章”和“肉品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 ,兽医部门做到生猪进场同步检疫,宰中同步检疫,宰后同步检验“三同步”。各屠宰厂、场(点)签订猪肉安全质量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布,确保了在合法屠宰厂、场(点)不流出病害猪肉;同时注重指导企业积极应对生猪供求矛盾,采取有效措施,发展生猪批发,引导批发户多渠道组织合格健康的生猪供应市场,确保肉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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