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广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广西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市场供应、流通安全和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
2009-09-21 16:44  文章来源:广西商务厅市场运行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广西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做好
           国庆中秋市场供应、流通安全和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
               (桂商运发〔2009〕71号)

各市商务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市场供应、流通安全和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商市运电〔2009〕221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为确保我区节日期间市场供应、流通安全和扩大消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日值班,做好市场监测
  节日期间,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节日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与分析预测,并按照商务部的要求,从2009年10月1日至8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告制度:
  (一)请各市商务局安排好节日值班,于每日15时前上报前一日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10月7日20时前将“十一”黄金周7天市场运行情况分析和节日工作情况上报我厅,并督促各企业按时上报有关信息。请各市商务局于2009年9月28日前将节日值班安排表上报我厅。
  (二)请各监测样本企业于每日上午10时前,在网上报送前一日生活必需品市场销售及价格情况。
  (三)请各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10月8日上午10时前,在网上报送10月1日至7日市场销售情况(包括上年“十一”黄金周销售数据)。
  二、做好产销衔接,确保市场供应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做好市场监测预测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大型流通企业做好商品产销衔接和货源组织工作,制订供应计划,合理调配商品种类和商品货源,确保粮、油、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维护市场稳定。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措施和预案,一旦发现断档脱销等异常情况,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紧急组织货源供应,确保市场供应稳定。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商务领域食品安全
  节日前后,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深入基层和企业检查、指导各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有关规定,防止发生问题。要加强生猪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严格执行“两证两章”制度和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改善屠宰厂卫生环境,防止交叉感染和二次污染;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商务执法和宣传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猪、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肉品市场秩序。要认真施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建立和完善酒类流通溯源制度,加强对散装白酒的流通管理,规范酒类经营行为;认真贯彻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五项制度”,开展市场巡查,促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加强家电下乡工作的指导,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家电下乡市场的检查,严防不合格家电产品流入农村市场。
  四、开展节日促销,扩大城乡消费
  国庆中秋期间,各地要根据“假日经济”的消费特点和群众的消费习惯,引导企业抓住节日旺销时段,积极开展各种节庆促销活动,激活居民消费潜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节日氛围。国庆中秋期间,全区将统一开展家电、家居建材促消费活动,各市商务局要切实加强对促消费活动的领导,周密部署,严密组织,有序推进各项促消费活动的深入开展,繁荣节日市场,扩大城乡消费。
  特此通知。
  附:商务部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市场供应、流通安全和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广西白条肉价格信息(9月5-11日)    2009-09-18 08:23
广西商务厅、财政厅联合检查自治区本级冻猪肉储备    2009-09-15 10:30
广西白条肉价格信息(8月29日-9月4日)    2009-09-08 20:02
广西白条肉价格信息(8月22-28日)    2009-08-31 17:48
广西市场运行监测工作情况通报    2009-08-31 17:44
广西召开市场监测暨培训工作会    2009-08-31 15:20
广西2009年7月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通报    2009-08-24 15:00
广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突破10亿元    2009-08-21 09:28
广西规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白条肉平均出厂价格(8月14日)    2009-08-19 14:48
广西主要大中城市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情况(2009年8月8日-8月14日)    2009-08-18 17:1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 刘励勤 电话: 0771-530464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危 瑜 电话: 010-51651200-630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